一、地表水監測斷面布置原則: (1)監測斷面必須具有代表性,其位置和數量應能反映水環境質量、污染物時空分布及變化規律,力求以較少的斷面獲得較好的代表性; (2)監測斷面應避開死水、回水區和排污口,盡量選擇河(湖)床穩定、河段順直、湖面寬闊、水流平穩的地方; (3)監測斷面布局應考慮交通條件、經濟條件、實施安全、水文資料獲取方便等因素,保證實際采樣的可行性和便利性。 二、地表水采樣前的采樣計劃應包括: (1)確定采樣垂線和采樣點; (2)監測項目和樣本數量; (3))抽樣質量保證措施; (4)采樣時間和路徑; (5)抽樣人員和分工; (6)采樣設備和交通工具; (7)確定需要進行的現場測量項目; (8)安全保證等 三、采集水中揮發性有機物樣品時,取水容器的洗滌方法: 先用洗滌劑清洗,再用自來水沖洗,再用蒸餾水沖洗。 四、采集水中汞樣品時,水樣容器的洗滌方法: 先用洗滌劑清洗,再用自來水沖洗,然后用(1+3) HNO3蕩洗,再依次用自來水和去離子水沖洗。 五、布設地下水監測點網時,應布設監測點(井)的區域: (1)以地下水為主要供水來源的地區; (2)飲水型地方病(如高氟病)高發地區; (3)對區域地下水影響較大的區域,如污水灌溉區、垃圾堆放區、地下水補給區、大型礦山排水區等。 六、確定地下水采樣頻率和采樣時間的原則: (1)根據不同的水文地質條件和地下水監測井的功能,結合當地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的實際情況,力爭獲得較低的采樣頻率,取得較低的時間代表性的樣本,達到全面反映區域地下水質狀況、污染原因和規律的目的; (2)為反映地表水與地下水的聯系,地下水的采樣頻率和時間應盡可能與地表水一致。 七、選擇地下水采樣器和水質采樣器應遵循的原則: (1)容器不能造成新的污染; (2)容器壁不應吸收或吸附某些待測成分; (3)容器不應與被測成分發生反應; (4)端口密封嚴密,且開啟方便; (5)深色玻璃會降低感光度: (6)易清洗,可反復使用。 八、地下水現場監測項目: (1)包括水位、水量、水溫、pH值、電導率、濁度、色、嗅、味、肉眼可見物等指標, (2)同時要測量溫度,描述天氣情況和近期降水情況。 九、為保證廢水排放總量監測數據的可靠性,采水器應做好現場采樣的質量保證: (1)保證取樣器和樣品容器的清潔度。 (2)工業廢水取樣時,應注意樣品的代表性;被測組分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應保持不變;必要時,采樣人員應現場添加保存劑進行固定,需要冷藏的樣品應在低溫下保存;為防止交叉污染,樣品容器應定點定項使用;自動采樣器采集且不能進行在線自動監測的水樣,應存放在4℃左右的冰箱中。 (3)了解采樣期內污水排放單位的生產狀況,包括原材料的種類和消耗、用水量、生產周期、廢水來源、廢水處理設施的處理能力和運行狀況等。 (4)采樣時應認真填寫采樣記錄,主要內容有:污水排放單位名稱、采樣目的、采樣地點及時間、采樣編號、監測項目及添加保存劑名稱、廢水表觀特征描述、 流速、取樣通道水流所占截面積或堰槽水深、堰板尺寸、工廠車間生產狀況及取樣人員等。 (5)水樣送至實驗室時,應及時做好樣品交接工作,并由送交人和接收人雙方簽字。 (6)取樣人員應持證上崗。 (7)采樣時應采集不少于10%的現場平行樣品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