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國務院同意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生態環境部、發展改革委印發《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(2019-2022年)》。方案指出對人口密度過大的區域、城中村等,要嚴格控制人口和企事業單位入駐,避免因排水量激增導致現有污水收集處理設施超負荷。 為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、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《政府工作報告》部署要求,加快補齊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,盡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、全收集、全處理,經國務院同意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生態環境部、發展改革委印發《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(2019-2021年)》。 方案要求城市設要科學確定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總體規模和布局,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能力要與服務片區人口、經濟社會發展、水環境質量改善要求相匹配。新區污水管網規劃建設應當與城市開發同步推進,除干旱地區外均實行雨污分流。明確城中村、老舊城區、城鄉結合部污水管網建設路由、用地和處理設施建設規模,加快設施建設,消除管網空白區。對人口密度過大的區域、城中村等,要嚴格控制人口和企事業單位入駐,避免因排水量激增導致現有污水收集處理設施超負荷。實施管網混錯接改造、管網更新、破損修復改造等工程,實施清污分流,全面提升現有設施效能。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(BOD)濃度低于100mg/L的,要圍繞服務片區管網制定“一廠一策”系統化整治方案,明確整治目標和措施。推進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。人口少、相對分散或市政管網未覆蓋的地區,因地制宜建設分散污水處理設施。
|